无锡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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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2021年度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已组织开展。
一、申报时间
按照“定期受理、集中评审、分批入库”的原则,2021年分两批受理申报材料,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二、入库条件
三类企业入库条件按照《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锡科高〔202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入库程序
1. 企业申报。
申请入库企业首先在“无锡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注册帐号(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注册),
(网址:http://58.215.18.215:100/)
经审核通过后使用帐号进行登录,选择“三类企业入库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进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入库申报表”填报数据及上传附件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待审核通过后,企业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三类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见附件1),按要求(见附件2)装订后报送至所在地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2. 市(县)区推荐。
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属地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3. 评审与公示。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入库企业名单,经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
4. 入库。
推荐入库企业名单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三类企业培育库。
四、工作要求
1. 各申报企业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三类企业入库推荐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
3. 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跟踪与监督,对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或在入库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及时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核实后予以出库,取消其培育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