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15061868522
电话:0510-88556456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春阳路花好街1号1-1703
专利代理事务所(国知局备案机构代码:32504)
无锡经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春阳路花好街1号1-1703
无锡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城东新区经八路东侧东台市创业大厦(总部经济园)3楼304室
苏州创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吴中城市生活广场6幢1812室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企业认定指的是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研发并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给予的企业荣誉及政策支持。通过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能享受到企业税收减免以及其他相关政策优惠。
企业进行高新资质认定具有以下优势:
1、高新资质认定通常为企业可以申报及有助于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支持、补贴、奖励)申报的基础。
2、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